接地模塊裝置施工規范
(1)人工接地體在土壤中的埋設不該小于0.5m,宜埋設在凍土層以下。水平接地體應挖溝埋設,鋼質筆直接地體宜直接打入地溝內,其間距不宜小于其長度的2倍并均勻安置,銅質和石墨資料接地體宜挖坑埋設。
(2)筆直接地體內、水平接地體溝內宜用低電阻率土壤回填并分層夯實。
(3)接地設備宜選用熱鍍鋅鋼質資料。在高土壤電阻率區域,宜選用換土法、降阻劑法或其它技能、新資料降低接地設備的接地電阻。
(4)鋼質接地設備宜選用焊接銜接,其搭接長度應符合下列規則:
A、扁鋼與扁鋼塔接為扁鋼寬度的2倍,不少于三面施焊;
B、圓鋼與圓鋼塔接為圓鋼直徑的6倍,雙面施焊;
C、圓鋼與扁鋼塔接為圓鋼直徑的6倍,雙面施焊;
D、扁鋼與圓鋼與鋼管、角鋼彼此焊接時,除應在接觸部位兩邊施焊外,還應增加圓鋼搭接件;
E、焊接部位應做處理。
(5)銅質接地設備應選用焊接或熔接,鋼質 和銅質接地設備之間銜接應選用熔接或用搪鋅后螺栓銜接,銜接部位應作處理。
(6)接地設備銜接應牢靠,銜接處不該松動、脫焊、接觸不良。
(7)接地設備施工完工后,測驗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規劃要求,蔭蔽工程部分由檢察驗收合格記錄。